授予货物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,以及更改延迟的利息(罚款),不能作为重写(更新当前合同)的基础,因为它不会改变双方初始义务的主题。合同项下的特许权被正式确定为当前供应合同的附件。 新合同条款 但是,双方可以签订协议,用另一项义务代替原来的交付/付款义务。在这种情况下,由于双方在新协议中规定的另一项义务,先前的义务以及先前的协议将被视为终止。 双方之间的供应协议和营销协议——反诉的抵消 在某些情况下,当事人的关系不仅限于一份合同的框架。
例如,在经销商和供应商之间,除了供应协议外,还有 電話號碼列表 营销协议——为推广供应商的产品而提供营销服务的协议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不履行偿还应收账款的义务,供应商通常会拒绝履行营销协议中规定的促销产品的义务。 分销商作为供应协议下的债务人,可能已经在与分销商的另一份协议中成为分销商的债权人。由于双方在两个民事合同下都有相互约束的义务,因此可以考虑抵消索赔的选择。作为一般规则,一方的声明足以抵消(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410 条),而为了通过抵消终止义务,必须收到抵消声明由相关方。根据艺术规则的偏移条件。
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410 条是要求的互惠(反性质)和同质性,以及满足要求的截止日期。 但是,这并不妨碍当事人就终止异类义务或到期日未满的义务达成协议(最高仲裁院第 16 号全会决议第 4 条“关于合同自由及其限制”,日期为 2014 年 3 月 14 日)。 如果经销商再次违反义务 如果经销商再次违反义务,新签订的协议或现有协议的附件可规定重组条款自动失效,适用原协议条款或立即支付所有应收款的条件。 为偿还债务而转让的财产的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也可以同样规定。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转让,供应商将有权要求不转让财产,但要求履行原义务。